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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管理的重点有哪些 23万买的房10年后涨到了100多万 卖方说不卖了 发布日期:2024-12-03 10:53    点击次数:174

房地产管理的重点有哪些 23万买的房10年后涨到了100多万 卖方说不卖了

10年前买的拆迁安置房,房屋移转登记手续一直没办。多年往时,房价涨了简直5倍。卖方说,屋子我不卖了,宁可付讲错金。

近日,滨江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么一件纠纷。

2002年,西兴镇星民村进行拆迁,被告王某一家分到2套拆迁安置房,在缤纷小区。2004年1月,王某就把其中一套屋子卖给了原告陈某。房屋面积77.31正常米,其时总价23.1万元。为了保障,两边还去公证了房屋生意公约。

由于这套屋子是拆迁安置房,按照其时的策略是不成过户的。两边还在公约里止境商定,卖方保证在领到涉案房屋的房产证、地盘使用权证、契税证等后三天内见知买方,并协助原告办理变更登记手续。要是讲错,要支付讲错金6万元。

之后,陈某分两次支付给了王某房款22.1万元,剩下的1万元等房屋过户后再支付。就这么,陈某在这间屋子里一住即是10年,这本事还装修了两次。

2009年,屋子的三证办出来了,然而过户手续一直没办。本年上半年,当陈某再去条款王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时分,获取的回应是“屋子不卖了,讲错金我赔的。”

10年往时,这套屋子从23万涨到100多万,陈某诚然不乐意了。他条款王某继续执行2004年1月6日订立的房屋生意公约,并作念好过户手续。

法庭上两边就当年的购房公约是否正当张开锋利辩护。

原告方默示,公约经由公证,正当灵验。且陈某一直住在这套屋子里,代理讼师还拿出这些年的水电费缴费单手脚字据。“住了那么多年,对方一直没建议不卖屋子的事情。刻下反悔,较着是看房价涨了,念念涨价。何况,对方拿到房屋三证后一直羁系不说,一直本年上半年咱们才知说念音书。”

“咱们依然屡次和对方说过,屋子不卖了,然而他们不睬。何况原告本人有房,买这套屋子即是为了炒房。”被告方则以为,订立房屋生意公约的时分,屋子还不是商品房。这起生意活动本人即是离别法的,是以无效。被告默示,沸腾承担一定法律包袱。

本案莫稳当庭宣判,原、被告两边遴荐了和洽。